在线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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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范围:
  1. 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;
  2. 旅游经营者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,给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的;
  3. 旅游经营者欺诈旅游者,损害其利益的;
  4. 因旅游经营者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、财产遭受损失的;
  5. 旅游企业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付费用损失的;
  6. 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。

二、受理条件:
  1. 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
  2. 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,事实和理由
  3. 未超过规定的投诉时效期(60天)

三、请提供有关证据:
  1. 旅游合同;
  2. 团队运行计划表;
  3. 付团费的发票;
  4. 所涉质量问题有关的证据。

四、在收到您的投诉后将发送一封电子确认邮件给您,要求您回复,以确认您的投诉。

五、请不要对同一案件进行多次重复投诉。否则拒绝受理。

六、请认真详细填写本表单的各项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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